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672号)文件,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注销”。请尚未完成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的域名用户,于2010年9月30日前联系所属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提交合格的信息证明材料。具体通知内容也可以登录网址http://www.cnnic.cn/html/Dir/2010/09/03/5997.htm 查看。
因未提交合格信息证明材料而被暂停解析的域名,域名持有者应尽快向我司补交信息证明材料。信息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域名解析将恢复正常。如您的域名目前尚未完成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尽快向我司提交相关信息证明材料,以免影响您域名的正常持有及使用。
提交材料包括:
1、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2、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专项服务通道资料提交方式:
请使用您的域名以及域名管理密码(请注意此密码为您登录http://dcp.xinnet.com的密码)登录http://sh.xinnet.com平台确认并提交您域名的相关材料。
注:如您所拥有的域名较多、提交资料比较繁琐;您可联系新网各地分公司,咨询批量上传审核资料的方式。
如要判断域名是否已经完成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或在完成信息核对过程中若有任何问题或建议,欢迎您及时联系我们。